2011年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章程网址是多少,2011年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排名第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推进“阳光招生”政策,确保招生工作依法、规范、有序进行,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章程,对重庆医科大学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相关事项予以说明。

一、学校基本情况

学校全称:重庆医科大学(英文名称: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) 主管部门: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成立时间与批准单位:学校始建于1956年,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,1985年更名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。 办学性质与层次: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代码:10631(国家标准代码) 学校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;另有缙云校区位于重庆大学城。新生具体报到校区详见各省(区、市)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与说明。 邮政编码:400016 学校网址:http://www.cqmu.edu.cn 招生办公室电话(传真):023-68485358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:http://www.cqmu.edu.cn 基本办学条件:学校占地4693亩,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;教学、科研及医疗设备总值9.83亿元;馆藏图书132万册。

二、录取原则

1. 学校坚持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,德智体美全面衡量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”的总体原则。 2.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(区、市)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;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,则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,直至完成招生计划。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(区、市)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投档原则,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如计划未满,则通过征集志愿补充。 3. 学校认可各省(区、市)招生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政策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。专业录取时,原则上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;若成绩相近,则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情况确定专业。对于实行“专业志愿清”的省份,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本科考生各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。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,则予以退档。 4. 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招生计划为意向性安排,学校将根据各省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。 5. 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;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,但入学后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。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。 6. 学校不招收色盲、色弱考生;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“左利手”(俗称“左撇子”)。其他体检要求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
三、生源范围

2011年,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招生,包括:重庆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南、湖北、江西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吉林、河南、河北、新疆、安徽、山西、陕西、宁夏、海南、辽宁、甘肃、北京、上海、内蒙古、天津、黑龙江、青海、西藏。各批次录取安排详见各省(区、市)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与说明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1. 学费:6000–7500元/年,具体标准因专业和层次不同而异。七年制学生第一学年学费按联合办学大学标准执行。详细收费标准随各省招生计划一并公布。 2. 住宿费:500–1200元/年/人。 3. 以上标准如有调整,以当年重庆市公布的正式收费标准为准。

五、学生资助

学校建立了系统化、规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,全面贯彻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资助政策,落实“奖、贷、助”等各项措施,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
1. 奖学金: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(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)。主要包括: (1)国家奖学金:8000元/人,覆盖约0.2%的学生; (2)国家励志奖学金:5000元/人,覆盖约3%的学生; (3)校内一等奖学金:1000元/人,覆盖约5%的学生; (4)校内二等奖学金:600元/人,覆盖约10%的学生。 (详见“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”)

2. 助学金:用于资助品德优良、学习勤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:一等4000元/人、二等3000元/人、三等2000元/人,覆盖约25%的学生。(详见招生网站)

3. 助学贷款: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国家助学贷款由商业银行发放,中央与省级政府共同推动;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,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,享受政府贴息和风险补偿。新生可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。

4. 社会捐资助学:学校积极拓展社会资助渠道,欢迎企事业单位、个人及社会团体设立奖助项目。主要包括: (1)“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”:2000元/人; (2)“迈瑞奖学金”:2000元/人; (3)“重庆医科大学海外校友基金会助学金”:1000元/人。 (详见招生网站)

5. 此外,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、临时困难补助等项目,并为新生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确保顺利入学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
六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并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者,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: 1. 七年制学生: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、硕士学位证书; 2. 本科学生: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; 3. 专科学生: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。

七、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,有关招生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