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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院校全称** 温州医科大学
**校址** - 茶山校区: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高教园区 - 学院路校区: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 - 滨海校区: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韵大道669号 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新生将安排在茶山校区或滨海校区就读。
**层次** 本科
**办学类型** 普通高等学校、公办高等学校
**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** - 院校名称:温州医科大学 - 证书种类: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要求者,可获得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,授予学士学位证书。
**院校招生管理机构**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担任负责人,教务处、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,研究制定招生政策,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。教务处作为常设机构,具体承担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。纪检监察室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,确保招生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**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**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。
**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** 无预留计划。
**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**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语种为英语。
**身体健康状况要求**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。色盲、色弱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至以下专业: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中外合作办学)、眼视光医学、儿科学、口腔医学、麻醉学、医学影像学、中医学、预防医学、精神医学、放射医学、基础医学、药学、生物制药、临床药学、中药学、医学检验技术、卫生检验与检疫、康复治疗学、听力与言语康复学、医学影像技术、护理学、助产学、生物医药数据科学、药物经济与管理、法医学、健康与医疗保障、老年医学与健康、智能医学工程等医学类专业,以及生物医学工程、应用心理学、生物技术等专业。口腔医学专业因学习和就业特殊性,惯用左手的考生需慎重报考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,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**录取规则** (一)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政策(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)。 (二)高考综合改革省份(自治区、直辖市)按相应改革方案执行,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;调档比例按主管部门要求确定为1:1,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;若投档成绩相同,则参照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的同分处理规定。 (三)对其他省份(自治区、直辖市)考生,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:1.05以内。进档考生按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,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,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若投档成绩相同,则参照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的同分处理规定。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,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至未录满专业,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。 (四)报考临床医学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的考生,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20分。该专业教学采用英语,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。 (五)“三位一体”“港澳台侨”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、相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简章和章程执行。 (六)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要求公布,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。
**收费标准** - 学费标准: 临床医学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:7.5万元/生·学年; 眼视光医学(含新医科班、5+3一体化)、临床医学(含新医科交大医学班、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、5+3一体化及方向)、儿科学、口腔医学、预防医学、医学影像学、麻醉学等专业:6900元/生·学年; 精神医学、中医学、基础医学(周健创新班)、放射医学、药学(含生物药学创新实验班)、生物制药、中药学、临床药学、医学检验技术、卫生检验与检疫、医学影像技术、护理学(含卓越班)、助产学、康复治疗学、听力与言语康复学、生物医学工程(含眼视光工程新工科班)、药物经济与管理、法医学、健康与医疗保障、老年医学与健康等专业:6000元/生·学年;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、智能医学工程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市场营销、健康服务与管理、应用心理学、生物技术、运动康复等专业:5300元/生·学年。具体按省物价部门相关政策执行。 - 住宿费标准: 4人间:1600元/生·学年;6人间:1200元/生·学年。具体按住宿条件及省物价部门相关政策执行。
**资助政策**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,并实施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措施,为经济困难新生开通入学报到“绿色通道”。
**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**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坚持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、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选拔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。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、考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。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:0577-86595130。
**网址及联系电话** - 温州医科大学网址:https://www.wmu.edu.cn/ - 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:https://zhaosheng.wmu.edu.cn/ - 电话:0577-86689885 - 传真:0577-86689900
**其他须知** (一)被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,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须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,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。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,学校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,直至取消学籍。 (二)学校设有本科生转专业制度,为学生提供转专业机会(定向培养、中外合作办学、专升本等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除外),同时提供微专业、辅修专业等修读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