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建设,依据江苏省关于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相关规定,江苏大学2012年将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。本次招生旨在选拔具有艺术特长和潜力的优秀学生,为校园艺术活动注入新活力,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。具体招生安排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,并具备我校招生项目艺术特长的江苏省考生。招生项目包括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二胡、琵琶、笛子、扬琴、古筝、手风琴、书法。
二、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及考核结果确定,总人数不超过10人。
三、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江苏省考生,可申请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报名: (一)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,参加市级(省辖市)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(含)以上,或参加省级(含)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(含)以上。 (二)具有较高艺术才能,能够满足我校开展艺术活动的实际需要。
四、报名程序 (一)网上报名 自即日起至2012年1月5日,考生可登录“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”(http://zb.ujs.edu.cn),点击“网上报名”,进入“用户登录”页面。首次登录的考生需先点击“注册”按钮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。注册成功后,重新进入“用户登录”页面,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表的填写、修改及打印等操作。
(二)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,按以下顺序装订,并于2012年1月5日前(以寄出邮戳为准)通过EMS快递寄送至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。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。 1. 报名表:打印网上提交的报名表,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(照片上须加盖骑缝章)。除中学相关意见外,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。 2. 第二代身份证(或户口簿)及学生证复印件。 3. 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考生艺术特长的材料(须加盖中学公章)。
五、选拔程序 (一)材料审查 我校将依据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,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(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)。审查合格者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,并在江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。
(二)考核 考核分为艺术特长考核和文化考核两部分。 1. 艺术特长考核 艺术特长生须参加江苏省部属高校(包括南京大学、东南大学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南京理工大学、河海大学、南京农业大学、中国药科大学)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。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测试,认可其测试成绩(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测试结果为准)。 2. 文化考核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,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另行公布(详见江苏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)。
(三)公示 对资格审查合格且取得江苏省部属高校艺术特长测试“合格”及以上等级的考生,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者,确定为我校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。
(四)高考填报志愿 取得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考生,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将我校填报为A志愿。
(五)录取 在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过程中,执行江苏省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及我校制定的录取办法。考生进档后,按艺术特长测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;等级相同时,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。对专业测试获得“优秀”等级的艺术特长生,加20分安排专业;对专业测试获得“合格”等级的艺术特长生,加10分安排专业。
六、监督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校纪委、监察处将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。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监督电话:0511-88780012。
七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: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:212013 网址:http://zb.ujs.edu.cn 电话:0511-88780048、88080869 传真:0511-88791785
八、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调整,我校将作相应调整。
九、本方案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